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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養細胞一經污染,大都較難處理。假如污染細胞價值不大,宜棄之;有細胞株留存的或可購置的,可在尋找原因后*消毒操作室,復蘇或重新購置細胞,再培養。若污染細胞價值較大,又難于重新得到,可采納以下辦法*。
(一)運用抗生素
抗生素對殺滅細菌較有用。聯合用藥比單獨用藥作用好。防范用藥比污染后再用藥作用好。防范用藥一般用雙抗生素(青霉素100u/mL加鏈霉素100μg/mL),污染后*用藥需選用大于常用量5~10倍的沖洗法,于加藥后作用24~48小時,再換常規培養液。
此法在污染早期或許有用。所用抗生素品種除青霉素、鏈霉素外,還可用慶大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多粘菌素、四環素、制霉菌素等。常用400~800μg/mL卡那霉素或200μg/mL四環素處理,每隔2~3日換液1次,傳1~2代進行治療。
近年來有報導,4-氟,2-羥基喹啉(Ciprofloxacin,Cip)、截耳素衍生物(Pleu-romutilinderivative,BM-Cyclin2:BM-1和四環素衍生物(BM-2)等三種抗生素單用或合用對殺滅支原體有用。
這三種抗生素均用配成250X濃縮液,-20℃保存備用,運用濃度Cip為10μg/mL,BM-1為10μg/mL,BM-2為5μg/mL。運用時先吸除污染的培養液,參與含BM-1的RPMI1640培養液,3天后再吸除培養液,參與含BM-2的RPMI1640培養液,培養4天,如此接連3個輪次,直至用33258熒光染色鏡檢證明已*支原體后,再加正常培養液培養傳代3-4次。